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11-02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四川省家电下乡政策将于2011年11月30日停止实施。为确保在家电下乡政策停止实施日前,全市家电下乡补贴兑付率达到100%。泸州市财政、商务等部门将按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补贴审核和兑付力度,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确保做到应补尽补,不留任何遗漏。
据统计,泸州市家电下乡政策从开始实施至今年9月底,全市累计销售下乡家电78.96万台件,销售金额达17亿元,累计发放补贴资金2.01亿元,资金兑付率为96.79%。其中,今年1月共销售下乡家电28.35万台件,销售金额7.19亿元,已发放财政补贴资金7877.76万元,补贴资金兑付率为92.27%,在全省各市州中排名第一。(完)泸州市财政局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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