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1-11-05
征兵任务不达标 政府考核将被一票否决
针对新形势下征兵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四川省组织有关部门经过多次深入调查研究,反复论证,于11月1日正式向社会公开颁布实施《意见》。《意见》规定,各级政府要把征兵工作作为政治任务和“一把手”工程列入议事日程,作为军地领导政绩考核评价内容,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对完不成征兵任务的单位,实行评选“双拥模范县(城)”一票否决、考核武装工作一票否决、全面建设达标一票否决,党政领导不得参加与国防建设相关的评选表彰。
退役大学生士兵 报考政法干警笔试加分
为进一步提高优抚安置待遇,《意见》明确农村籍义务兵按照不低于入伍前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发给优抚金;退役士兵家庭优先纳入城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保障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服现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后重点招录为基层专武干部,报考政法干警招录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大学生入伍由省财政厅于当年11月底前采取先行垫付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每年5月和10月 确定为我省征兵宣传月
《意见》对建立健全常态化征兵工作机制提出了具体要求,规定各级政府网络要开设征兵宣传网页;每年5月和10月为全省征兵宣传月,集中开展大规模宣传活动,各级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开设专题专栏,在黄金时段、重要版面播发征兵公益广告;各市(州)和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每季度应召开1次以上工作例会,组织学习有关法规政策,研究部署征兵工作,使“一季征兵、四季准备”更具操作性。(袁恺君张洪瑞杨继龙华西都市报记者刘鹏唐爽)
编辑:马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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