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3-01-15
为进一步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近日,笔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从即日起至3月31日,我市将结合实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目的是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机制,排查整治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使道路运输企业源头管理进一步加强,驾驶人安全责任意识得到明显提高,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下降,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整治中,交警部门将强化路面管控,依法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即把警力和装备全部投入一线,强化路检路查,提高路面见警率和交警管事率;将采取定点测速、流动测速等措施,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的速度和流量管控;将加大“酒驾”、“毒驾”的打击力度,将“酒驾”整治范围向城市周边和农村延伸,把酒后驾驶摩托车、低速货车等作为整治重点,下大力气解决节日期间农村“酒驾”问题;将严格按照规定限制长途客运车辆在凌晨2点至5点通行。将加强驾驶人、机动车源头监管和动态监管,落实企业主体和政府监管责任。将加大对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事故多发等危险路段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将整治道路交通秩序,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即全力加大路面执勤执法管控力度,全面整治道路交通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泸州市交警支队 刘晓燕)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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