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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伏镇:义务兵优待金提高  春节前发放到位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3-01-23

  近日,笔者从泸县太伏镇社事办获悉,2012年,太伏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将大幅度提高,全镇将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36.7万元。

  2012年是新兵役法颁布实施后的第一年,太伏镇党委、政府认真执行相关政策,切实做好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据了解,为了激发优秀青年参军入伍,根据泸县政府统一规定,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已作出调整,由原来农村义务兵优待金为每年1350元,城镇义务兵优待金每年400元的标准统一提高到每年5245元。

  据统计,2012年太伏镇将发放优待金的义务兵共计70名;其中,农村义务兵67名,城镇义务兵有3名。全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总额将达367150元,于2013年春节前发放到位。凡符合规定的义务兵家属可携带入伍通知书、身份证、户口本到太伏镇社事办领取优待金。(太伏镇  潘冬发)

编辑:邱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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