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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 骗款90余万判刑10年

川南在线2010—2019华西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1-11-12

    内江市东兴区人刘黎以集资为名骗来90余万元,吞占84.1万,后又在外地不履行合同约定,骗取他人财物3万元。昨日,内江中级法院对被告人刘黎这起集资诈骗、合同诈骗案进行了宣判,刘黎被判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1万元。(李嘉记者郑迁迁)

编辑:游传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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