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11-12
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好!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江阳区开展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和创建环境优美示范小区活动情况作一个简要汇报。
开展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和创建环境优美示范小区活动,是今年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任务下达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把环境治理与改善民生相结合,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坚持不懈,全面覆盖,构筑机制,树立典型,保持常态”的总体要求,快速启动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和创建环境优美示范小区活动,现各项工作正有序开展,已取得阶段性的初步成效。
一、立足区情制定方案,基础工作扎实有序
江阳区作为泸州市的中心城区传统老城区,街巷纵横交错,大量陈旧小区(楼院)情况错综复杂。针对这些实际情况,我区在实施住宅小区治理和创建活动前,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基础工作。
一是抽样调查摸清家底。9月中旬,市指挥部关于开展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和创建环境优美示范小区活动文件下发后,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队进行调研,了解全区住宅小区现实情况,各乡镇街对辖区的小区(楼院)进行摸底调查,统计汇总,在此基础上,由区治理办、区城管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安排人员组成专门工作小组,对全区的住宅小区和楼院进行了抽样调查,历时15天共抽取30个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小区(楼院)进行实地测量,测算治理资金,将基本情况逐一登记备案,为后期的治理和创建工作提供了翔实的参考依据。通过摸底和抽样调查,我区的住宅小区(楼院)呈现出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数量较多,全区有物业管理小区113个,非物业管理小区(楼院)1119个,涉及居民30余万人;二是治理所需资金量大,初步估算需治理资金2800余万元;三是情况复杂,特别是大量非物业小区(楼院)管理权限交织不清,居住人员复杂,甚至还有一些改革过程中的历史遗留问题掺杂其中;四是基础设施陈旧,排污排水设施缺失和破损严重,空中各类线路纵横交错,杂乱无章。
二是目标明确责任到位。为了抓好抓实小区治理和创建工作,我区迅速成立了住宅小区专项治理和创建工作领导组,并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宣传报道、物业小区治理和非物业小区治理等四个工作机构,并按照市上确定的“1+2”模式(即“1”区委宣传部门牵头负责开展宣传舆论引导;“2”区住建局牵头负责物管小区治理,区民政局牵头负责非物业管理小区的治理),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式,明确各职能部门和各乡镇街的职责。指挥部及时制定下发了《江阳区开展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和创建环境优美示范小区活动实施方案》,区府办下发了《江阳区第一批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和创建环境优美示范小区活动安排》,明确住宅小区治理和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工作进度、质量要求等,理顺实施主体、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的职责任务,做到了目标明确具体,责任落实到位。
二、治理工作快速启动,示范小区初显成效
住宅小区治理和创建活动是一项全方位的工作,而且量大面宽。为此,我区采取试点示范、典型带动的方法,从群众最迫切希望改善的非物业管理小区入手,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通过示范建设积累经验,打开局面。
一是因地制宜试点推动。我区分别选取了非物业管理的廉租房小区、安置小区和老居民楼院作为试点,根据不同类型的小区(楼院)的治理内容,聘请专业公司进行规划设计,将道路硬化、划线停车、绿化美化、院墙改造、文体设施、环卫设施等基础设施作为小区治理的重点,同时增加门岗设置,完善宣传平台,把完善作为治理重点。各责任主体本着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的原则做出每个小区的自身特色。如:柏杨坪35号院发挥临街优势,将围墙改造为色彩亮丽的社区宣传平台,美观与实用并俱;金银街1号院新建了小区围墙和门岗,变“楼院”为“小区”,管理更加规范有序;临江的百子路11号院在树荫下增设休闲桌椅和健身器材,提升小区居民生活品质。
二是加大投入利民惠民。仅一个月的时间,试点示范小区(楼院)旧貌换新颜,治理前后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让老百姓直观真实地感受到了治理工作带来的实惠和改变,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和创建环境优美示范小区活动成为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截止11月中旬,我区已投入住宅小区治理资金150余万元,绿化面积5000余平方米,种植月季、丹桂、小叶榕等各类花木1500余株,修整道路3000余平方米,修建小区围墙3800米,增设各类环卫设施60余套,设置宣传平台500余平方米。治理后的小区路面平整畅通,环卫设备、路灯、宣传栏等配套设施完善,初步达到了“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文明化”的标准。
三是强化管理完善制度。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重点在硬件建设,创建环境优美示范小区的关键在组织管理。因此,我区始终坚持建设与管理的有机结合,在完善硬件设施建设的同时,积极探索非物业管理小区(楼院)的长效管理方式,在面积大、住户多的廉租房小区、安置小区采取引进物业管理公司或组织居民成立小区自治委员会的方式实施管理,对较小的居民楼院则成立小区自治小组或实行楼院长负责制实施管理。在改善小区环境的同时,注重提升小区居民的文明卫生意识,激发广大群众参与小区自治的积极性和热情。
三、多措并举强化落实,确保目标全面完成
我区在住宅小区治理和创建工作中虽然面临着时间紧、任务重、资金缺口大等实际困难,但我们仍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下大决心推进治理和创建工作,确保目标任务按阶段全面完成。
一是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分阶段完成治理和创建工作。我们将按照“先易后难和边治理边规范”的原则,在全区推广试点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和有效做法,通过“一个乡镇街打造一个典型,一个社区树立一个示范”的方式,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分三个阶段完成治理和创建工作,在今年年底前完成430个小区(楼院)的治理和创建任务,在2012年7月底前,完成剩余802个小区(楼院)的治理和创建工作,确保治理和创建取得实效,建设和管理同步提升。
二是强力实施包保责任制,强化督查考核狠抓落实。我们将在全区实施包保责任制,一名县级领导和两个区级部门负责一个乡镇街,一名乡镇街领导负责一个社区,一名社区干部负责一个小区(楼院),层层签订责任书并列入目标考核。区监察局、区治理办和小区治理综合协调办公室成立专项督查组,每周督查,每月通报,每季度考核,确保治理和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多渠道筹资加大投入,健全机制实现常态管理。区政府将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和创建环境优美示范小区活动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对每个无物业小区(楼院)给予5-10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乡镇街自筹资金加大投入,积极动员各企业产权人或者经营管理单位加大住宅小区内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的投入,同时,在市住建局的支持下,协助物业管理小区业主委员会向房屋维修资金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房屋维修资金,充分发挥房屋维修资金的作用,共同完成小区治理和创建工作。在2012年8月底前,由乡镇街牵头,组织非物业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引进物业管理机构进行管理,对规模较小的小区(楼院)引导成立小区自治委员会或设立楼院长,实行居民自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实现住宅小区由“治”向“管”的转变,促进全区的住宅小区环境面貌得到显著改善,并创建出一批环境优美示范小区,让广大群众共享治理成果。
各位领导,江阳区在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和创建环境优美示范小区活动中快速行动,积极探索和试点,已取得阶段性的初步成效。在下一阶段的治理和创建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开拓创新,攻坚破难,把上级的信任转化为动力,把推进过程中的难点变成亮点,把群众的期望变成现实,为创建全省环境优美优秀示范城市作出积极努力。
谢谢大家!(完)江阳区城管局
编辑:游传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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