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晚报 发布时间:2011-11-17
近日,从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出了四大新规。
据了解,推出的四大新规分别是,新规一:进一步规范笔试内容。继《公共知识》、《教育综合知识》、《护理综合知识》考纲后,市人社局再次修订完善《职业能力》、《申论》和《医学基础知识》考试大纲,3个大纲将陆续公布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以方便考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新规二:新聘人员服务期不少于3年。从2012年1月1日起,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凡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均需在用人单位服务不少于3周年,服务期包括试用期和见习期。在最低服务期内,禁止调动。在最低服务期内辞职或调动的,本人应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服务期和违约金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由双方共同约定并载明。
新规三:聘用合同不再办理鉴证。为进一步落实用人单位用人自主权,推进合同管理,市区县人才交流中心不再对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进行鉴证。已鉴证的,在2011年12月31日前,换成未鉴证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新规四:政策加分有上线限制且不重复享受。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根据四川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要求,凡符合政策加分的服务期满的基层服务项目的所有高校毕业生,报考宜宾市事业单位时,加分标准和项目执行国家和省的规定,但笔试折合成绩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6分。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完)娅文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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