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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理性消费四注意

川南在线2010—2019宜宾日报  发布时间:2013-01-30

春节理性消费四注意(图1)

消费提示

  春节将至,消费旺季来临,商家促销花样繁多,促销广告十分诱人。为此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春节理性消费四注意。

  一是注意买食品要查看 “QS”和保质期。购买时,要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是否标有“QS”标志。选购肉类、禽类、水产品等生鲜食品时,还应仔细检查是否有颜色变化、异味等现象,避免购买腐烂变质产品。购买低温存放食品时,要注意销售场所贮藏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索取并保存好购物凭证。

  二是注意网络购物小心超低价陷阱。面对节前消费高峰,各大购物网站也纷纷推出促销活动,但由于网络购物地域性、无法直接验收商品等原因,由网购引发的消费问题也逐渐增多。对此,提醒消费者要谨慎购物,面对高折扣、高额返券、价格超低等,应保持理性心态。

  三是注意年夜饭预订要明确细节。在年夜饭的预订中,一些饭店只提供年夜饭价格,却没有具体菜目,或对服务费、包间费等只字不提。特别提醒消费者,预定年夜饭时要与商家提前商定消费细节,对订餐价格、订餐时间、订餐位置、菜肴名称、人数桌数等问题进行约定;就餐时要注意实际饭菜与事先约定是否相符,餐后先看账单后付款,留心账单是否增加了莫名其妙的收费项目。

  四是注意旅游消费要提防低价陷阱。春节假期外出旅游的消费者,要特别警惕一些旅行社推出低于成本价的旅游项目,擅自增加自费项目、缩减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强迫购物等。提醒消费者选择旅行社和旅游线路时,不能单纯比较报价,要综合考虑旅行社的信誉、服务水平、规范管理等因素;认真签订旅游合同,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旅游行程、游览景点、交通工具、住宿标准、餐饮标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及出现纠纷的解决方式等。(宜宾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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