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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水上交通肇事案疑犯被取保候审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3-01-31

    为严厉打击水上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日前,长航泸州警方对涉嫌交通肇事案嫌疑人龙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据泸州长江大中坝内濠“3.11”海损事故调查组报告反映,2012年3月11日9时许,发生在泸州纳溪区新乐镇长江水域大中坝内濠的海损事故,造成吴兴源、邢道康2人死亡,吴兴才等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150余万元。其事故原因系龙某无证上岗,违章作业,操作不当,导致渔船翻沉,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鉴于龙某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犯罪,长航泸州警方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 任选民)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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