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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江阳区被授予四川省普法宣教工作先进区

川南在线2010—2019四川在线  发布时间:2013-02-03

  近日,四川省委、省政府授予泸州市江阳区为(2006—2010年)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区。

  江阳区在2006年至2010年五年法制宣传教育中抓法制宣传工作机制创新,建立了以区委为领导核心、区政府全面实施的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机制,为推进全民普法活动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抓法制宣传服务党的中心工作,优化了全区社会经济科学发展的环境;抓法制宣传科学发展,促进了全区社会管理工作的全面创新取得了显著成效,推进了全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深入开展。(王其远)

编辑:邱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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