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3-03-16

3月15日是一年一度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的依法维权意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23年3月15日下午3点,“提振消费信心 安逸幸福泸州”2023年泸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晚会在泸州市广播电视台演播大厅举办。
本次主题晚会由泸州市人民政府主办,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泸州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泸州市广播电视台承办,泸一手直播平台同步直播。



发布2022年度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随着市场消费环境、形式越来越多样化,一些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也更加隐蔽,让人防不胜防。晚会现场发布了《四川泸州 重庆璧山2022年度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包括食品安全投诉、黄金饰品消费纠纷、消费欺诈等内容。
展示“红榜”企业名单
晚会现场为大家展示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红榜”企业名单,通过现场讲述、宣传企业如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倡导企业积极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红榜”企业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省川酒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泸州分公司
沃尔玛(四川)百货有限公司泸州蜀泸大道分店
泸州华星名仕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泸州清溪谷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泸州市邓氏烟酒有限公司
泸州东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蓝田服务区)
四川合江县永兴诚酿造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南方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叙永高速服务区)
四川阿林晓馆餐饮有限公司
据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科长余芳介绍,目前全市已有“放心舒心消费示范创建单位”200余家,“我们在各行业、各领域选择部分具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褒奖,目的是鼓励企业再接再厉,努力在消费环境建设工作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对示范创建典型的宣传,引导和发动更多的企业、行业和区域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助推我市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公布“黑榜”真实案例
晚会现场还揭露了一起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通过执法记录仪画面,还原真实案例,发布消费预提示、警示,提醒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警惕“零元购”“免费送”和预付式消费,帮助消费者有效规避消费陷阱和消费风险。
“黑榜”案例
近日,纳溪区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称,在纳溪区一食品超市内有人以赠送鸡蛋、纸巾为“诱饵”,吸引老年人到该食品超市听讲座。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发现,该食品超市的会议室里聚集了几十名老年人,有组织者正在对他们宣讲所谓养生保健,通过“洗脑”宣传鼓动老年人消费购买其产品。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通过细致检查,发现该食品超市涉嫌虚假宣传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有关规定。随后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扣电脑主机等作为物证,进一步核查处理。
消费维权专家答疑解惑
在此次晚会前,泸州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了多名消费维权专家,为高效依法调处消费纠纷提供保障。今天,西南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谢惠波、泸天化久禾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农艺师芶永桃、泸州市市场监管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科长刘佳举来到现场,就线上消费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保健品主要是通过内服来改善体内环境,降低患病的风险。但要特别注意的是,保健品不能治疗疾病,不能预防疾病,也不能替代药品。如果身体出现不适应该到正规医院找正规医生,通过药物来改善。”西南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谢惠波提醒。



消费维权专家温馨提示:
广大消费者如遇消费陷阱,一定要擦亮双眼。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保留好消费凭证,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
(来源:泸州头条 记者 秦德莉 黄江 徐娟 柳仲 汪祺林)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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