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02-16
自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联合会商,预计本轮污染于2月14日结束。按照《自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自府办函〔2019〕79号)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研究决定,于15日零时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
虽然预警已经解除
但市生态环境局呼吁大家
密切关注空气质量变化
同时呢也恳请大家~
节约能源、低碳出行
为咱自贡美好环境扎起!
根据自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自重污染天气应急办〔2021〕11号),按照《自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自府办函〔2019〕79号)规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月15日零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机动车临时交通管制措施。(来源:自贡网 自贡生态环境)
编辑:邱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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