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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物业服务人员不得强制业主通过指纹、人脸识别等生物信息的方式使用共用设施设备

资讯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03-25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 (修订草案 )》提请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其中明确:物业服务人员不得强制业主通过指纹、人脸识别等生物信息的方式使用共用设施设备。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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