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06-11
近日,为表彰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在脱贫攻坚战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征程中接续奋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决定,授予北京市支援合作办公室支援合作三处等153个集体“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赵勇等257名同志“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个人”称号。受表彰个人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
其中,四川省共有原广元市扶贫开发局(现广元市乡村振兴局)等8个集体获得“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称号、薛兵等16名同志获得“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个人”称号。
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四川)

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个人(四川)

(来源:四川日报)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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