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4-05-16
近年来,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先后在90个城市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各地认真落实工作要求,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机制。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印发海绵城市建设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的通知》,四川省5项规划建设管控机制入选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全国推广,其中泸州市重点区域海绵建设、工程质量巡查监察、推行联合验收等3项入选。
科学编制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信阳市、泸州市、中山市等针对近期海绵城市建设重点区域,划分完整的排水分区,制定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分年度细化落实具体建设任务,明确实施主体。
在工程施工阶段强化工程质量监管:泸州市等建立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常态化巡查督察制度,牵头部门按月度、季度分层级督查海绵工程建设进度和建设质量,形成整改联系单或督办函发送建设单位,并编制督查月报、季度督查专报等报送市政府。
在竣工验收阶段推行联合验收:深圳市、泸州市、昆山市等将海绵城市设施专项验收合格作为组织工程联合验收必要条件之一。
海绵城市建设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全文如下:
(来源:泸州住建发布-中国建设报)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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