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07-24
川E车主注意啦!
8月1日起,四川省全面启用道路运输等9类电子证照,可以不用随车携带纸质证件了!
为加快道路运输领域数字化改革,进一步增强企业群众办事体验感、获得感,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大数据中心决定于2021年8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启用道路运输等9类电子证照。
具体为: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
道路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小泸从市运管局企业指导科了解到,我市道路运输证件网络申请办理是于2020年5月开始实施的。科长葛娇表示,此前网络办理相关证件后,车主需选择邮寄或现场领证的方式获取纸质版证件,若在相应亮证场景下未亮证的,会给予相应罚款。
此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七条规定:客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8月1日起,道路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可通过“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平台进行申请。申领后在相应的亮证场景下,只需打开“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和“天府通办”移动端出示电子证照,相关部门可通过移动端扫描电子证照二维码进行核验。
电子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本次启用的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统一加盖“四川交通运输电子证照专用章”电子印章,统一通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和“天府通办”移动端共享和对外展示,与实体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同时,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将依托省一体化平台电子证照系统、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建立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异议处理机制,畅通用户反馈渠道,确保各地电子证照签发、共享应用安全可靠和责权清晰。
加大电子证照宣传和推广
葛娇表示,交通部门已进一步细化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特定监管执法以及社会化生活等领域的应用,鼓励办事群众和企业申领电子证照,指导其在窗口和网上办事、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来源:泸州头条)
编辑:肖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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