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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区发布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公示

资讯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6-01-10

泸州市江阳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关于泸州市江阳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

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年修订)、《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物保发〔2021〕37号)规定,按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相关要求,经征集新发现文物线索、实地调查、数据采集、专家论证等程序,拟将“大河街遗址”等21处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纳入我区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现将名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为期7天,自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16日止。

公示期间,如对本次文物认定结果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限内向我局提交书面异议材料。书面异议材料须列明异议对象名称、事实理由、相关依据,并注明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同时附具必要的证明材料。我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规定,对受理的异议内容进行严谨核实、调查取证。匿名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逾期提交的异议材料,将不再纳入受理范围。

单位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6号二楼)

联系电话:0830-3123582

电子邮箱:721387124@qq.com

附件:泸州市江阳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文物名录

泸州市江阳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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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文旅江阳)

编辑:肖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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