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09-24
叙永县公安局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狠抓安全监管落实,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确保市民平安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叙永县公安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现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1年9月25日至10月24日
二、整治范围
城区及国、省、县、乡道路
三、整治重点
1.机动车乱停乱放、酒后驾驶、无牌无证、逆向行驶、故意遮挡号牌、不按规定悬挂号牌、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
2.遇施划中心实线的道路,机动车随意掉头、压线行驶、不礼让行人等违法行为;
3.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闯红灯、占用公交车道、非法改装、强超强会、违法载人、逆向行驶、违反禁限行规定、违法掉头、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分神驾驶(如:开车抽烟、使用手机等);
4.摩托车(含普通二轮、三轮摩托车)闯红灯、无牌无证、超员载人、不戴安全头盔,以及大排量、大功率、拼装、非法改装摩托车在道路上追逐竞驶、飙车、占用机动车道路聚集、竞技等影响交通安全和扰乱居民正常生活行为;
5.小型汽车(农村面包车)超员、非法营运等重点违法行为;
6.客(营)运车辆(出租车、公交车、专线客运车)不按规定上下乘客、乱停乱放、超员载人、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疲劳驾驶、慢行上下客、揽客等违法行为。
7.电动车、农用车、拖拉机非法载人、超载等违法行为;
8.行人随意翻越中心隔离护栏、横穿道路和闯灯越线等。
四、整治期间公安机关将针对上述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整治查处,并严格执行“七个一律”:即对交通违法人员一律执行文明交通学习教育;依法应当扣留车辆的一律扣留;依法应当收缴非法牌证的一律收缴;依法应当暂扣或吊销驾驶证的一律暂扣或吊销;依法应当罚款的一律罚款;依法应当记分的一律记分;对“两无”、“三超”人员一律顶格处罚;
五、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凡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或者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2021年9月25日起实施。
叙永县公安局
2021年9月23日
(来源:平安叙永)
编辑:李永鑫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