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2-04-20
4月18日,记者从泸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获悉,泸州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正有序推进,持证可享指定医院就医费用减免、9元观影、一分钱乘公交等优惠政策。
优待证申领对象
优待证申领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两类。凡申请人有服役期间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处于被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间的不在申领范围内。
优待证申领坚持“严格审查、规范有序、数据精准、注重实效”的原则,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前,应到户籍地或常住地所在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完成建档立卡,并提出申请。
申请人需完善《退役军人基础电子档案信息表》《其他优抚对象基础电子档案信息表》的信息录入,同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转业证、退役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
凭优待证可享受9元观影等优惠政策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规定,持证人凭优待证在全国范围内可享受:
《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及优待目录清单中明确的可使用优待证的优待服务;
退役军人事务部与相关合作单位签署的各优待类协议所涉及的服务;
社会各界主动提供的面向全国持证人的优待服务。
据泸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安置与信访工作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持证人除可享受上述优待政策外,还可在泸州市中医医院享受减免等优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提供的一分钱乘公交、寄递包裹折扣、9元观影,以及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提供的相关优惠政策。
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全市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
本次优待证申领工作共分三个阶段。
从3月1日起至12月31日为全面实施阶段,在此期间将基本完成全市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
11月1日至12月31日为特殊人员办理阶段;
2023年1月1日开始为常态化办理阶段,为新增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办理优待证。
(来源:酒城先锋 泸州日报)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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