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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委员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资讯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2-04-22

  近日,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需要,泸州市印发《泸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市危险化学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危化品安委会”)为市安委会下设的专项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泸州市危化品安委会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分工副秘书长和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有关市级部门分管负责同志组成。市危化品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

  规则明确,市危化品安委会主要职责是牵头制定市级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厘清工作中发现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事项未明确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通过牵头协调、约谈督办、汇总通报等方式督促有关市级部门落实危险化学品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分析研判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和统筹协调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涉及多部门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治理;督促指导各区县、园区落实危险化学品属地安全监管责任,推动危险化学品领域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按照该工作规则要求,市危化品安委会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以协调、协商为主,可组织成员单位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重要事项进行专题调研、考察,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措施。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市危化品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动态信息,并根据市危化品安委会的安排部署,有关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针对危险化学品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开展专项联合检查。(来源:泸州应急管理)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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