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2-08-13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开展四川省林业科学院
国有森林资源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按照《四川省林业科学院国有森林资源自然资源统一确权实施方案》的要求,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经商成都市、泸州市、眉山市人民政府和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同意,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四川省林业科学院国有森林资源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本次登记以四川省林业科学院国有森林资源范围界线为基础,共预划分3个登记单元。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约为半年。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登记单元内的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水流、滩涂、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的空间。本次登记区域涉及成都市郫都区、泸州市泸县、眉山市仁寿县。
四、其他事项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特此通告。
(来源:泸州自然资源和规划)
编辑:肖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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