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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场监管:不恐慌,不屯粮!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快收藏

资讯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2-09-12

  当前,泸州市疫情防控正处于最艰难、最吃劲的关键期,为守护好静态管理下全市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外出购物尽量少,个人防护要做好

  静态管理期间,为降低疫情扩散传播风险,请自觉服从全市抗疫大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尽量减少外出次数;前往农贸市场、超市等场所购物时,应遵守防疫规定,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进入场所主动接受查验,购物全程佩戴好口罩,减少逗留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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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需理性购食品,适度购买防浪费

  购物时,应根据家庭实际人数的需要,每次购买2-3天的果蔬和肉类,适量增加易于存储的瓜果和根茎类果蔬、冷冻肉类及速冻食品,尽量不囤积易腐烂的食材(如绿叶蔬菜等)。

  市场监管部门正在持续开展价格监测和执法检查,目前市场上蔬菜、猪肉、米面粮油等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库存充足,完全能够满足群众的日常需求,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无需恐慌抢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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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食品要查验,储存食品要适宜

  采购食材要及时进行外观查验,食材要新鲜干净,变质食品和超过保质期的不要购买;索证索票不马虎,保留票据以便后续消费维权;不购买、不食用野生动物等“野味”,不烹饪来源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

  要按照各种食材适宜的保存条件分类贮存,并在保质期内使用或食用;熟食和易腐败食物,应及时冷藏或冷冻;生食和熟食应分别放置,避免交叉污染;冷冻贮存食物应使用独立包装,避免反复融化和冷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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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制作要注意,烧熟煮透讲卫生

  制作食物前中后期,及时洗净双手;在接触生鲜食材后避免直接用手揉眼鼻;处理生食品与熟食品的用具及存放容器应分开;食物应彻底烧熟煮透;食物宜当餐制作当餐食用,隔餐饭菜再次食用前需彻底加热;生食水果和蔬菜,要清洗干净后食用;不宜加工制作食用凉拌菜、生食水产品等生冷食品,降低“病从口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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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醒

  疫情防控期间,安全营养的饮食十分重要,为了大家的健康,在严格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一定要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如就餐后短时间内出现不适症状,常见的如腹痛、腹泻、恶心、心慌、胸闷、舌头发麻、嘴唇发紫等,要及时就医!

  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保留票据等相关证据,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热线:12315或12345,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来源:泸州市场监管)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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