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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恢复线下诉讼服务的通告

资讯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2-09-18

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恢复线下诉讼服务的通告

根据泸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第7号)要求,从9月19日9时起,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恢复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线下服务。为保障诉讼服务工作安全有序,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建议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优先选择线上办理诉讼业务。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可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四川法院在线诉讼服务平台”或者线下EMS邮寄等非接触方式向我院申请立案及诉讼服务等事项,我们将安排人员及时受理。

二、如确需进入本院现场办理诉讼业务,我院将对进入人员严格落实“四必查”(行程码、健康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戴口罩),所有人员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后进入。

三、禁止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进入本院现场办理诉讼业务。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地区但发生聚集性疫情或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执行。

因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将尽最大努力提供安全、便捷的司法服务。

特此通告

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9月17日

(来源:泸州中院)

编辑:邱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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