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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关于全面加强社会面疫情管控的通告(11月24日)

资讯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2-11-25

古蔺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全面加强社会面疫情管控的通告

  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古蔺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防疫责任。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依法依规关停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个人要自觉履行防控责任,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对因未履行个人责任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规范人员有序流动。倡导减少县外活动和交流,所有外省市来(返)蔺人员要主动做好“入川即检”“入泸报备”“入蔺即查”,提前向目的地村(社区)、单位、入住酒店报备,抵蔺时主动提供核酸阴性证明,配合做好“落地检”和其他防控要求。

  三、持续做好场所管理。全县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一扫四查”(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风险城市旅居史、行程卡、核酸阴性证明)。进入酒吧、歌舞厅(KTV)、洗浴场所、棋牌室(麻将馆)、网吧、电子游戏厅、密室逃脱、剧本杀、民宿、网约房等各类空间密闭娱乐场所以及托幼(育)机构、学校(培训机构)等须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进入博物馆、健身场馆、餐厅、宾馆酒店、景区、药房、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小区院落等其他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持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四、减少人员聚集活动。倡导各类会议、培训、论坛、庆典、演出、展览展销等活动能线上不线下;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农村坝坝宴”要提前报备,并按重点场所管控要求做好全过程监管(落实“一扫四查”,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不得参加)。按照“谁主办、谁组织、谁负责”原则,对未按规定报备和落实防控责任的一律停办,对造成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责任。

  五、全面加强疫情监测。各医疗机构加强发热门诊管理,各类诊所、村卫生室不接诊发热病人,零售药店严格执行购买“五类药品”(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感冒等)实名登记并将信息推送辖区村(社区)管理。诊所、药店主动引导发热病人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六、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坚持做好“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防疫三件套,不聚集、不扎堆、勤洗手、多通风,如出现发热、咽痛、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

  上述措施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古蔺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4日

(来源:古蔺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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