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3-08-04
日前,经内江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内江市东兴区纪委监委对内江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党支部书记、局长万春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万春勇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摊派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款项拨付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万春勇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内江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会议研究并报内江高新区党工委批准,决定给予万春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甜承清风)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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