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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警方发布全县户籍人口清理核查的重要通告!

资讯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3-08-08

富顺县公安局

关于开展户籍人口清理核查工作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为充分保障公民户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富顺县公安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户籍人口清理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理无户口人员、待定人员户口登记问题。对常住人口中出生、迁入及其他无户口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户籍登记手续。

  二、清理应销未销户口。公民死亡或加入外国国籍、出国(境)定居的,应到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三、清理重复(虚假)户口。对存在两个以上户口、虚假户口、冒用他人身份的公民,依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保留其合法真实的常住户口,注销违规(虚假)的重复户口,请积极配合办理注销、纠正手续。

  四、全面清理未办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人员。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五、更正户口差错信息。户口簿上登记项目如职业、文化程度、婚姻状况等发生变化、或出生日期、性别、民族成份等登记项目错误需要变更、更正的,请持相关证件或证明前往户籍地派出所变更、更正,确保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

  六、征集户口问题线索。如发现或掌握无户口人员、非法买卖户口或居民身份证的,一人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户口、冒用他人户籍信息办理身份证的,伪造变造出生医学证明、户口迁移证件等办理户籍业务、居民身份证的,因死亡、加入外国国籍等原因户口应销未销的,以及其他违反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规定的问题线索,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广大市民发现有“无户口”及“重错假”户口线索,可通过搜索微信小程序“四川e码”,选择“反映问题—“疑似问题户口线索举报”;或扫描本人户籍所在地的标准地址二维码;或到户籍地派出所进行自主申报。不便自主申报的人员,可由村(居)委会或辖区派出所代为申报。公安机关将对市民申报内容进行严格保密处理。对申报的问题户籍信息,公安机关将在调查核实后按程序予以更正。

  感谢广大市民的支持配合!

各派出所监督、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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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富顺警事)

编辑:游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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