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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这些市场监管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资讯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3-10-02

  2023年10月1日起,市场监管领域有哪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的生活呢?快来看!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新规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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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出台《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严厉禁止“使用与国家重大战略政策相关的文字,使公众误认为与国家出资、政府信用等有关联关系”“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进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故意申报与同行业在先有一定影响的他人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近似的企业名称”。规定对企业名称冠以“中国”“中华”“中央”等字词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从严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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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总局令第82号)含解读

新修订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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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产品名称中有动物性来源字样的,其生乳、乳粉、乳清粉等乳蛋白来源应当全部来自该物种。明确标签、说明书不得使用“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生态牧场”“进口原料”“原生态奶源”“无污染奶源”等模糊信息;不得使用婴儿和妇女的形象,“人乳化”“母乳化”或者近似术语表述。明确禁止变相分装和8种不予注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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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局令第80号,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全文含解读)

《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等4个目录更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等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调整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制定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大豆分离蛋白》《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乳清蛋白》,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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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等4个目录更新!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10月15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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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颁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自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办法》适用对象为面向社会招收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违法开展校外培训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办法》明确违法情形,规定法律责任。依据行政处罚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上位法和规章立法权限,明确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擅自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擅自举办社会性竞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培训活动等违法情形及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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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监管部门也执行?新《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10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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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泸州市场监管-质量云)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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