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3-10-03

10月1日起,《宜宾市南广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正式实施。据悉,《宜宾市南广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是宜宾首部专门针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综合性立法,于2023年4月19日经宜宾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23年5月25日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

该《条例》坚持问题导向,体现宜宾特色,设“总则”“规划与管控”“资源保护与生态环境修复”“水污染防治”“绿色发展”“法律责任”“附则”七章,共五十六条,明确了南广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协调制度和区域协作机制。《条例》中突出了规划管控、保护修复、污染防治三大重点,设置了“绿色发展”专章等内容,确保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同进步,使流域保护措施更接地气、更具操作性。

(本文配图:美丽的南广河 来源:网络)
据了解,南广河是宜宾下游第一条汇入长江的支流,流经筠连县、珙县、高县、叙州区等七个县区。《条例》的出台,将有效解决流域生态环境整体性保护不足、水资源利用偏高等问题,为南广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编织一张结实的法治“保护网”。(信息来源:宜宾发布)
编辑:马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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