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3-10-22
为进一步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广泛性和公平性,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叙永县司法局、叙永县人民法院、叙永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告时间
公告期为三十日,从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1月18日。
选任名额
全县2023年共计选任人民陪审员110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90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20名。
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具备的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诚实守信、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四)其它要求:
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
选任程序
(一)确定候选人范围。
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随机抽选由叙永县司法局会同叙永县人民法院、叙永县公安局从叙永各乡镇辖区内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5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个人申请或组织推荐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应当于2023年11月18日之前将《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或《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张交到所属乡镇司法所。
(二)资格审查。
叙永县司法局会同叙永县人民法院、叙永县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征求个人意见。
通过资格审查后,叙永县司法局会同叙永县人民法院、叙永县公安局向符合选任条件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告知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义务,并征求其对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意见。
(四)确定拟任人选。
从通过资格审查并同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产生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
(五)拟任公示。
叙永县司法局会同叙永县人民法院、叙永县公安局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六)提请任命。
叙永县人民法院院长将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提请叙永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七)履职宣誓。
叙永县人民法院将会同叙永县司法局组织新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公开进行就职宣誓仪式。
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这既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与。
报名地址:各乡镇司法所。
联系咨询电话:0830-6222079。
叙永县监督咨询电话:
叙永县司法局0830-6222439。
泸州市监督咨询电话:
泸州市司法局0830-3107424。
四川省监督咨询电话:
四川省司法厅028-86750096。
特此公告。
叙永县司法局
叙永县人民法院
叙永县公安局
2023年10月18日
编辑:肖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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