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08-28
8月27日上午,泸州公布2020年第二期诚信“红黑榜”名单,发布“红名单”1758个,“黑名单”1963个。
该名单将纳入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上报国家和省信用平台。
“黑名单”1963个
在2020年第二期诚信“红黑榜”名单中,列入“黑名单”的共1966个。其中,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黑名单”最多,涉及自然人1728人,法人或其他组织20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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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税务局发布“黑名单”全部涉及税收领域,泸州市30家公司作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被列入税收“黑名单”。以泸州信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在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150份,金额1258.89万元,税额37.77 万元,价税合计1296.66 元。
据了解,被纳入税收黑名单的企业,不良信息将纳入泸州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接受降低纳税人信用等级、银行限制贷款等相关联合惩戒。
“红名单”1758个
在本次诚信“红黑榜”名单中,1758个企业和法人被纳入“红名单”,均是由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税务局评为A类纳税信用单位。
2020年4月起,泸州市税务局对全市34873户企业2019年度纳税信用进行了评价。纳税信用级别分为A、B、M、C、D五个等级,税务局依据企业的申报信息、税(费)款缴纳信息、发票与税控器具信息、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信息,评出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龙马兴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啤酒(泸州)有限公司、四川凯达化工有限公司等1758户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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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黑榜”名单是2018年泸州在全省率先制定和出台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红名单”即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列入名单的诚信典型企业将享有多项便利服务;“黑名单”即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列入名单的企业或个人,将受到行政性约束和惩戒,其中严重失信的主体将被限制新增项目的审批、核准,限制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等。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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