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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报名!龙马高中区内选聘教师12名

百业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05-08

  因工作需要,结合龙马潭区教师队伍结构,龙马高中拟在龙马潭区内事业身份在编在职人员中选聘12名学科教师,现将选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选聘范围

  龙马潭区内事业身份在编在职人员(不含事业工勤人员)。

  选聘职位及数量

5月8日报名!龙马高中区内选聘教师12名(图1)

5月8日报名!龙马高中区内选聘教师12名(图2)

  选聘范围

  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选聘岗位职责的区内事业编制在编在职人员。

  具备本通知选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时间计算至2021年5月8日。

  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除具备上述3个选聘条件外,报名人员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参加工作以来曾获得与教师职业直接相关的区(县)级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个人曾获得本学科优质课(说课、微课)、技能赛区(县)级一等奖及以上或个人教育教学质量获区(县)级二等奖及以上。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或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聘)用人员和尚处于服务期内的人员;

  4.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报名方式及程序

  报名方式

  学校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均可。

  报名程序

  学校初审:由报名人员所在学校分管人事工作的校级干部和人事干部围绕通知规定的选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由2名审核人在其报名表“资格审查意见栏”签注“初审合格,已到最低服务年限。审核人:XXX”(区内其他在编在职的事业人员直接参加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所在学校初审合格的人员参加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8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大会议室(龙马潭区长乐街三段二号2幢3-13室)(3)报名所需材料:①《泸州市龙马高中2021年区内选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双面打印);②本人居民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和选聘岗位条件所要求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③单位同意报考手续;④岗位需求表(附件1)其他条件所需的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学校推荐方式报名者,还需提供学校推荐材料和学校党政办公会研究会议纪要(推荐材料需提供学校法人签字盖章)。

  报名时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围绕通知规定的选聘条件进行。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聘的整个过程。资格审查时隐瞒、弄虚作假的或在任何时间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职位条件、聘用条件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公开选聘

  本次选聘分为心理测试、现场展示和业绩加分三个环节。心理测试情况不计入总成绩,测试不合格的人员不予参加考察环节。现场展示采用100分制,低于80分的人员不予参加考察环节。业绩加分直接计入总成绩,即总成绩=现场展示成绩100分+业绩加分。

心理测试及现场展示时间详见通知书。

  业绩加分条件

  个人荣誉加分:区级知名教师、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十佳教师(班主任、教育工作者)、龙马英才等区级个人荣誉称号和市级优秀教师(班主任、教育工作者、德育工作者、思政教师、党务工作者)、骨干教师、知名教师、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酒城英才等市级个人荣誉称号加2分;省特级教师、省级名师名校长等省级个人荣誉称号加3分;正高级教师加4分;教育部授予的个人荣誉称号加5分。

  学科竞赛加分:参加初中学段选聘的教师,个人初中学段本学科优质课(说课、微课)、技能赛获市级二等奖加2分、市级一等奖加3分、省级二等奖加4分、省级一等奖加5分、全国二等奖加8分、全国一等奖加10分。报考高中学段的教师,个人高中学段本学科优质课(说课、微课)、技能赛获获市级一等奖加3分、省级二等奖加4分、省级一等奖加5分、全国二等奖加8分、全国一等奖加10分。

  学术类加分:个人参与主研的本学科本专业课题(成果)获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下属事业单位颁发的市级一等奖2分、省级二等奖加3分、省级一等奖4分、全国二等奖加5分、全国一等奖加8分。个人独立撰写的本学科本专业学术性文章省级刊物公开发表的加3分,国家级刊物公开发表的加5分。

  个人任职经历加分:曾有中层(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等职务本次视同为中层)任职经历2年及以上的副职加1分、正职加2分、校级干部加3分;现任中层副职的加2分、正职加3分、校级干部加4分。

  以上加分条件,凭获奖证书等依据依次进行业绩加分,指导学生或教师类获奖不计入个人业绩加分;4个加分项目每项按最高分计入,4项加分共计最高不超过27分。加分须在报名时现场提供原件审核,收取复印件,现场未提供原件者逾期不再受理。

  公告解释

  本通知由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政策法规执行。区纪委监委对整个选聘过程实行全程监督,确保公平与公正。

  政策咨询电话:0830—2522061。

  监督电话:0830—2518258。

  拨打时间:工作日09:00-12:00,14:30-18:30。

  (来源: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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