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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马潭区小市司法所:入户入矫宣告,彰显人性关怀

采风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11-27

  11月26日,泸州市龙马潭区司法局、小市司法所工作人员及社区警辅一行4人到小市街道合道街社区回龙湾238号,为瘫痪在床的社矫对象兰某某进行入矫信息采集登记等工作。

龙马潭区小市司法所:入户入矫宣告,彰显人性关怀(图1)

龙马潭区小市司法所:入户入矫宣告,彰显人性关怀(图2)

  48岁的兰某某是合道街社区居民,因容留他人吸毒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兰某某因疾病致截瘫,生活不能自理,后被人民法院裁定暂予监外执行。考虑到兰某某不能亲自履行正常入矫报到和入矫宣告手续,龙马潭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与小市司法所工作人员决定入户为其办理社区矫正入矫手续。

  在兰某某家中,工作人员现场对兰某某的身份信息进行了采集、核对,制作了询问笔录,开展了入矫宣告,完善了相关入矫手续,同时详细询问了兰某某的病情和目前的生活状况,并详尽告知其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应遵守的监管规定和履行的义务,并希望他安心在家养病,认真接受社区矫正。

  此次特殊的入矫宣告仪式,既让社区矫正对象体会到了刑罚执行的严肃和威严,又彰显了小市社区矫正工作的人性化关怀。(聂瑜)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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