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12-31
岁末年初、佳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党组温馨提醒全院干警要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要求:严禁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严禁收受礼品礼金、电子红包、名贵特产;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违规使用工会经费、滥发津补贴和福利;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车租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廉洁自律贵在行,清风正气常相伴!(帅敏)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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