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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因疫情陷困境,龙马潭区法院善意执行促双赢

采风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03-11

  案情简介

  2017年11月28日,泸州某置业公司因酒店项目建设资金困难,向唐某某借款600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月利率2%,借款期限5个月,提供酒店两层房产作为担保并办理抵押登记。因未按期还款,唐某某诉至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30日,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分期履行调解协议。因疫情来袭,酒店陷入困境,无法按约支付首期100万元。2020年2月24日,唐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法院查封了抵押资产,并启动拍卖程序。议价过程中,双方因对涉案资产价值分歧严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均申请法院委托评估。考虑到资产评估将加重被执行人负担,为合理确定处置资产参考价格,法官通过网络询价、定向询价、和市场调研等方式了解了同等区域同类资产大概市场价值,多次组织双方协商议价,于2020年5月18日确定以1420万元作为双方议价结果。

  2020年8月30日,涉案资产二拍流拍,申请执行人唐某某申请以二拍流拍价格以物抵债,法院裁定以物抵债。被执行人泸州某置业公司向法院提出回购、返租、合作经营涉案资产意向,请求法院组织和解。法院先后于2020年9月21日、10月26日及2021年1月27日三次组织双方在法院及涉案资产所在地古蔺协商和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涉案资产占有改定、酒店房屋维持现状、房屋延期至2021年4月30日前过户、期间双方继续协商回购、返租、合作经营事宜等的和解协议。

  典型意义

  新冠疫情给餐饮和酒店行业造成了巨大的冲击,涉案酒店为泸州市古蔺县一家集餐饮住宿为一体的准四星级酒店,疫情期间因长期停业和大量餐饮住宿订单取消,遭受了巨大损失,能够维持正常运转实属不易。酒店总楼层为12层,以物抵债的为第11、12层,主要为客房、大型会议室等,强制执行势必破坏酒店整体性,影响酒店经营。本案执行和解,给予了被执行人充足时间与申请执行人商谈回购、返租等事宜,保障了酒店的正常运转,亦维护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为企业渡过疫情寒冬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贡献了法院智慧和力量。(熊涛)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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