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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法院:“云端”执行显神速,申请人邮寄锦旗点赞

采风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03-15

  近日,泸州市古蔺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了一个来自申请执行人邮寄的包裹,执行人员原以为是当事人邮寄的执行材料,打开一看,原来是一面锦旗。上面写着“尽心尽责,执行神速”八个大字,简单的八个字,彰显申请执行人由衷的感激之情和对古蔺法院执行局办案人员尽心尽职、司法为民的认同。

古蔺县法院:“云端”执行显神速,申请人邮寄锦旗点赞(图1)

  申请执行人穆某与被执行人孙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孙某于2019年8月向穆某出具借条,因孙某未及时还款,穆某于2020年年底起诉至古蔺县人民法院。经古蔺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双方当时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由被告孙某归还原告穆某借款本息共计36万元。在审理过程中,原告向法院提供线索,孙某以四川某建筑公司名义在古蔺县双沙镇承建建筑工程,工程款尚未结算,承办法官随即作出民事裁定书,保全冻结了该笔工程款。

  调解书生效后,孙某仍未积极履行,原告穆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古蔺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受理该案后,通过查阅审判卷宗,了解到孙某在双沙镇工程项目的工程款被保全冻结,随即向古蔺县财政局送达了扣划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但该笔工程款需要经过双沙镇财政所,于是执行人员多次往返古蔺县财政局、古蔺县双沙镇人民政府、古蔺县双沙镇财政所沟通协调扣划该笔工程款事宜。在执行人员和相关部门的协助执行下,该笔案款得以顺利的扣划到法院的账户。

  春节前夕,我国各地区零星爆发新冠肺炎疫情,各地区疫情防控形势严峻。而申请人远在上海工作,无法亲自到法院办理案款领取手续,于是执行人员采取“云”办案,通过微信向穆某确认其银行卡和身份信息,并通过邮寄的方式将领款手续邮寄到法院。收到领款材料后,执行人员当天就将全部案款支付给了申请执行人,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从民事调解书生效到执行完毕,该案总共用时三个多月的时间,在协调多方部门的协助和执行人员尽心尽责、不辞辛劳的工作,案件“神速”得到解决。“及时推进案件办理流程,不仅是我们执行工作的要求,也是人民对我们执行工作的期盼,及时推进案件办理流程,及时发放案款,“快、准、狠”提高执行工作效率,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执行工作的题中之义”办理此案的执行人员这样说道。 (陈林)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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