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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工作意见》

采风泸州政法  发布时间:2021-03-27

3月25日,受中共泸州市委书记刘强委托,市委副书记、市长杨林兴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工作意见》。

泸州:市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工作意见》(图1)

“三个规定”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泸州:市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工作意见》(图2)

近日,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为进一步推进政法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管警,从建立年度报告制度、加强政策教育宣传、推动强制记录填报、落实记录报备机制、健全定期通报制度、完善追责保护机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检查督导工作、修订完善规定内容、强化纪检监察监督等十个方面对抓好“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提出了工作意见。

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当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重点整治的“六大顽瘴痼疾”之一。此次常委会组织专题学习是针对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推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落到实处的重要学习活动。

会议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准确把握“三个规定”的适用范围、职责内容和标准要求,强化自我约束,坚决杜绝发生违反“三个规定”行为,以实际行动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为司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营造良好环境。(来源:泸州政法)

编辑:邱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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