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05-03
三年多来,泸州市一批黑恶分子、村霸恶痞受到依法严惩,一批“关系网”“保护伞”得以一查到底,一批软弱涣散基层组织有效整顿,社会风气持续清朗。但扫黑除恶永远在路上!全市上下将专项斗争引向深入、转入常态,着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泸州、法治酒城,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齐抓共管 凝聚强大合力
“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党委要坚决扛牢政治责任……”在2021年4月12日中央第十四督导组召开泸州各区县委书记座谈会和民意座谈会上,督导组倾听了泸州市社会各界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企业负责人、社区群众等13名代表发布意见建议,并对相关工作进行强调。

2021年4月12日,中央第十四督导组召开泸州各区县委书记座谈会和民意座谈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考验的是党委、政府的执政能力,检验的是党员干部的素质和作风。泸州市各级党委切实发挥好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旗帜鲜明地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撑腰鼓劲、排除阻力。党政“一把手”认真履责尽责,靠前指挥,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凝聚起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建章立制 巩固高压态势
黑恶势力非一日之疾,专项斗争亦非一日之功。泸州在专项斗争过程中就坚持把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作为战略性、基础性工作,边扫边督、边治边建,探索形成了一批具有泸州特色的制度性成果。先后完善了领导小组工作规则、部门联席会议、线索核查管理、法纪衔接、提前介入、“双专班”、办理涉黑恶案件工作规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行业准入规范、行业黑白名单管理等各类制度机制,市本级在源头治理、线索核查、打击惩处、督导督办、考核评价、组织保障等六个方面制定长效机制88个、各区县制定长效工作机制198个。

纳溪区检察院干警上街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泸州市还注重发挥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及公安提示函“三书一函”作用,全市纪委监委和政法机关针对查办黑恶案件中发现的行业监管问题和漏洞,坚持“每案必建议”,及时向相关地区、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公安提示函、检察建议书和司法建议书294份,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制度化、机制化、常态化。
源头治理 铲除滋生土壤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系统工程,泸州坚持溯源整治、正本清源。将专项斗争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有机统一,通过打、防、管、教、建等多种手段,不断破解基层治理难题,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带动解决了一批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基层治理难题,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明显好转,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2021年1月22日,泸州市纳溪区永宁街道棉花坡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
特别是泸州坚持破立并举,推动扫黑除恶与基层治理紧密结合,对基层党组织开展全面“体检”,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在全省率先制定村(社区)“两委”成员任职资格县级联审指导意见和村(社区)“两委”换届“回头看”操作规程,把好“进口关”。及时调整罢免不胜任、不尽责、不适宜的村(社区)干部。严格落实“一案一整改”要求,对存在村(社区)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的村(社区),均由当地党委派出工作组驻点整顿,全部完成整改。持续推动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优化提升,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一肩挑”和“特聘村主任”机制,不断巩固基层基础。(泸州市委办 徐晋)
编辑:肖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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