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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庭”里的“小课堂”!古蔺县法院邀请学生观摩庭审“零距离”接触法律

采风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05-31

  “预防犯罪要比惩罚犯罪更高明,这是一切优秀立法者的目的”——意大利刑法专家贝卡里亚。

  “现在开庭!”5月27日下午,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在泸州市古蔺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正式公开开庭审理。不同以往的是,此次庭审现场来了一群特殊的“小客人”,50余名来自古蔺二小的学生观摩了庭审。

“大法庭”里的“小课堂”!古蔺县法院邀请学生观摩庭审“零距离”接触法律(图1)

  在“6.1”儿童节及“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古蔺县法院通过邀请学生观摩毒品案件庭审,让其零距离接受禁毒警示教育,达到以法育人、以法化人的警示教育目的。

  庭审中,从法庭调查、法庭质证、法庭辩论到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当庭宣判,师生们聚精会神的倾听,审判长将“析理释法”穿插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最终,认定该案被告人郑某提供场所,两年内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中1次容留多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应予刑事处罚。综合案件事实、情节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当庭判处被告人郑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郑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对自己“触碰毒品”的犯罪行为表示忏悔,并告诫同学们一定要引以为鉴,远离毒品,不要像他一样走向犯罪的深渊。

“大法庭”里的“小课堂”!古蔺县法院邀请学生观摩庭审“零距离”接触法律(图2)

“大法庭”里的“小课堂”!古蔺县法院邀请学生观摩庭审“零距离”接触法律(图3)

“大法庭”里的“小课堂”!古蔺县法院邀请学生观摩庭审“零距离”接触法律(图4)

  庭审结束后,少审庭法官结合案例及青少年心理、生理、思想、学习等特点,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向同学们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毒品犯罪”,倡导未成年人学会保护自己、多参与健康活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帮助同学们筑牢不沾毒、不碰毒、不吸毒的安全防线。

  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现场观摩案件庭审,已深刻认识到毒品的社会危害性,心存侥幸触犯刑法将会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将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珍爱生命,远离毒品。(袁渊 黄禹)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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