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地区综合性网络门户

“3·15”特辑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龙马潭区法院在行动!

采风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4-03-16

诚信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nEO_IMG_1.jpg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3·15

对于这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我们越来越重视

毕竟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

那么,今年3·15开展哪些活动呢

我们一起走进龙马潭区法院

消费维权专场

nEO_IMG_2.jpg

问答解码,提高维权意识

活动伊始,向社区商户和居民宣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医美案例、售卖假药、食品中添加药品等典型案例,提醒消费者注意辨别消费陷阱,提高维权意识。现场发放宣传手册100余份,接待群众和商户咨询20余人次。

nEO_IMG_3.jpg

“我在‘奶爸健身’办了健身卡,本来想‘热辣滚烫’锻炼健身,交完费商家就跑路了,怎么样讨回我的钱?”

“在微信、直播间、抖音购物,要注意哪些问题?”

活动中,大家就关心的消费问题提出自己的疑问,法院干警耐心细致解答。这“一问一答”的普法方式提升了居民参与感,活跃了现场气氛,切实引导他们合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nEO_IMG_4.jpg

nEO_IMG_5.jpg

nEO_IMG_6.jpg

nEO_IMG_7.jpg

联合受理,处理疑难投诉

随后,法院干警、消委会接待了消费投诉区一名年近八旬的老大爷,这位大爷至今意难平。

原来,谭大爷为了出行方便,在淘宝平台上购买一辆电瓶车2399元。谭大爷骑了几天后发现电瓶车续航时间较短,自行到电车销售店检测发现电瓶车电池电压为18.5v,而商家宣传的电池电压为35.0v。谭大爷多次跟平台沟通要求退还电池费用800元,商家只同意退电池费用500元。谭大爷觉得心理憋屈,不接受500元退款,所以在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前来投诉。区法院、区消委会联合受理该案,帮助谭大爷多渠道搜集购买的相关依据,为下一步联合化解做好前期准备。

nEO_IMG_8.jpg

nEO_IMG_9.jpg

今年区法院、区市场监管局、区消委会将进一步健全完善消费者权益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加强调解培训、法官在线指导、司法确认等工作,深化《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建立消费纠纷诉前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细则》,实现消费纠纷化解“一站式”管理。

nEO_IMG_10.jpg

以案说法,引导诚信经营

下午,在龙马潭区2024年“3·15”“以案说法”交流座谈会上,龙马潭区法院通报了202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审判工作总体情况及在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方面的经验做法。通过2023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引导辖区企业守法经营、公平竞争、诚信待客,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有效规范消费秩序。

nEO_IMG_11.jpg

近年来,龙马潭区法院通过送法进企业、送法进社区等活动,不断普及与消费者相关的法律知识和维权途径,增强了经营者诚信经营意识和消费者维权能力。下一步,龙马潭区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和积极延伸审判职能,用法律手段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编辑:邱果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