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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纳溪区法院少审法官牵挂的两个孩子……

采风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2-06-06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江宁家事与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专业审理全区家事纠纷与涉未成年人刑事、行政、民事案件,每年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八十余件、涉及儿童一百余人。

在这些未成年人中有法律意识淡薄,触犯刑法的被告人,有权益被侵害的受害人,也有离婚案件父母争夺抚养权的孩子。不管什么原因牵扯进案件,他们在少审法官眼中,都是需要被关心、被呵护的对象。 江宁家事与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的法官一直致力于儿童利益最大化,用心用情全力保障涉诉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在这些孩子中,有两个孩子始终让法官牵挂着。六一儿童节到了,法官联合区民政局工作人员来到两个孩子学习、生活的地方,了解他们近来的学习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并给孩子们送去了书包、文具等节日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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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化名),今年10岁,是一起校园健康权纠纷的原告方,因校园意外伤害致一级伤残,小小年纪便要依靠轮椅生活。妥善处理了案件纠纷后,法官积极为其争取了社会救助金,帮助他树立信心,恢复正常生活。小明现在已重返校园,他告诉法官,通过积极的治疗,现在腿开始有一点知觉,一切都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每天过得很开心。法官勉励他要认真学习,积极乐观地面对未来,长大后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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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洪(化名),今年13岁,是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的孩子。母亲刘某多年前离家出走,杳无音讯,父亲要照顾年迈多病的爷爷奶奶,还要抚养自己和妹妹,只能在附近四处打点零工维持生计,家中经济十分困难。但是,小洪却格外懂事坚强,小小年纪便已是家中的顶梁柱,平时除了上学外,其余时间都帮助父亲干农活或者和父亲去山上砍竹子卖钱。当小洪收到儿童节礼物时,心里非常开心,他说:”我从来没有收到过这么多礼物,我太开心了,谢谢阿姨们的关心。“由于小洪长期缺乏母爱,法官还对其进行了心理疏导。法官还告知小洪父亲平时要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多与小洪交流,了解他的内心想法,帮助他健康快乐成长。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纳溪区法院江宁家事与未成年人审判庭坚持全面双向司法保护原则,利用“1+N”工作模式,调动多方力量,延伸审判职能,对家庭困难、情况特殊的案件未成年人进行案后进行回访、跟踪和帮扶,传递司法温情。截至目前,以多种形式开展案后回访关爱200余次,为涉案当事人争取帮扶资金8万余元,有力保障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完)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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