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2-12-09
今年以来,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人民调解员驻院驻庭工作为切入点,通过能调则调、应立快立、当判则判,推动先行调解系统和司法办案系统之间的无缝衔接,助力矛盾纠纷止于“站”前、化于源头。今年以来,泸州两级法院新收案同比下降7.13%,诉源治理初见成效。
一是强化司法对非诉矛盾调处的融合赋能作用。今年以来,泸州中院推动人民调解员驻院驻庭工作走深走实,实现了各区县法院的全覆盖。融入“+司法”体系,打好解纷组合拳。发挥人民调解员熟悉社情民意,在“劝、谈、教”方面的优势,强化诉前辅导,按照“和解优先、非诉其次、诉讼兜底”的总体思路,鼓励引导当事人选择灵活方便、费用低廉和更有利于社会关系修复的途径化解纠纷。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指导,适时在法律更新、规则适用、调解技巧上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通过组织模拟庭审,从实战的角度提高解纷能力。
三是建立完善“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和司法确认“快立快办快执”机制。试点将群体性集团诉讼选取1到3件作为示范诉讼案件立案审理,其余类案纠纷委托人民调解员调解,通过打造“示范诉讼+委托调解”“示范诉讼+速裁”“示范诉讼+司法确认”多元解纷渠道,既统一裁判尺度,又强化诉非衔接、闭环解纷、当场兑现,增强老百姓的司法认同感。(孙文建 宋高琴)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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