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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交通运输局办好 “七件要事”护航春运安全

采风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3-02-10

  泸州市交通运输局积极应对新冠病毒感染防控政策调整,针对容流、物流、车流大幅增长和雨雪冰冻、大雾寒潮等极端天气影响,发布2023年春运“春七条”,保障群众安全出行见实效。

  严格落实规定动作。①狠抓既定措施落实落地。以“三不进站、七不出站”“三关一监督”等监管措施为抓手,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②建立企业包保联系制度。通过对口联系、企业实施分片包干等方式,建立健全自上而下的包保联系机制,签订春运安全承诺书1.6万份,分包重点企业和项目 16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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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强化监督检查。③严格执行“三个强于平时”。加大安全管理、联网联控和值班值守力度,提高春运安全监督质效。截至目前,共开展安全督查671次,检查企业、项目、点位547个,限期整改问题隐惠185个。④强化主动防御系统。将重点人员、重点车辆(船舶)、重点线路对应划分为高、中、低三级风险管控,要求企业级日抽查率达100%、区县级日抽查率达80%、市级日抽查率达 50%,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截至目前,共抽检抽查车辆(船舶)3309台(艘)次,发送安全警示信息237 条,消除问题隐患3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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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力推进执法整政。⑤强化部门联勤联动。依托“人防+技防”执法手段,与公安交警等部门紧密协作,及时传递路况、气象等预警信息,联合打击超员超載等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共查处非法营运车辆56台,卸载超限车辆36台、物资 319.01 吨,罚款10.25万元。⑥严格落实“六个一律”。针对人员、车辆、线路、督查和违法违规行为等提出具体监管举措,已严惩违法违规行为9起,约谈企业4家。

  广泛动员群众参与。⑦发挥群众监督举报作用。利用 12345、12328 等投诉举报渠道,收集群众反应信息,建立快速反应、专人处理、全程跟踪、按期反馈机制,及时解决制约行业安全稳定的不利因素。截至目前,已受理各类投诉举投信息 510 条。‍

(来源:泸州交通)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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