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3-11-11
11月9日,由泸州市纳溪区护国镇派出所指导,泸州市纳溪区护国中学主办的“未成年人保护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宣讲活动在护国中学顺利举行。学校安全办公室主任刘晓湖主持,镇派出所教导员李熊明应邀主讲,全体学生与班主任积极参与。
李熊明教导员借沈从文先生的话,引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并对其进行了阐述。接着,教导员为学生解答了未成年人是否会受到刑事处罚、会受到怎样的处罚等问题。并从八个方面,向学生阐明了如何远离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其八个方面为:随意旷课和夜不归宿;随身携带管制刀具;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顺手牵羊;打架斗殴;观看色情、淫秽、黑社会打砸抢等方面的音像制品;沉迷游戏;喝酒、抽烟,无照驾驶摩托车等不良习惯。
宣讲中,李熊明教导员对学生表达了关切之情、寄予了殷切希望。此次宣讲有助于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帮助学生理解和掌握了法律知识的同时,让他们认识到了法律的重要性,知道如何遵守法律并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对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起到了积极作用。(李泓茹 文 郑北南 图)
编辑:邱果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