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06-10
为激发法官助理干事创业积极性,提高审判质效,泸州市纳溪区探索法官助理“双线”培养模式,提升其履职能力。
一是分类管理。在原有1名法官、1名助理、1名书记员的“法官团队”基础上,将法官助理“捆绑”成立“法官助理团队”进行二次培养、统一管理,进一步明确独立开展庭前调解、制作《庭前确认书》、办理庭前鉴定等工作职责。
二是定向培养。针对入额意愿强烈的法官助理,通过案例研讨、技能比武、列席专业法官会议和合议庭等方式建立长效培训机制,使其尽快成长为具备独立承担审判工作的“后备法官”;针对不具备入额资格或无意愿入额的法官助理,综合其年龄、个性和特长等情况,开设文稿撰写、宣传、组织等相关课程,作为宣传干事、组织干部等备用人员。
三是双重考核。制定《民事法官助理团队职能及考核办法》对法官助理个人进行考核,同时制定《员额法官办案团队审判质效考核实施细则》对法官助理所对应的法官团队进行考核,在双重考核机制下,对法官助理独立开展庭前调解、协助办案等工作实绩的考核权重比例增至30%-40%,并将实绩考核结果作为其晋升法官的依据。(完)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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