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07-14
为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要求,泸州市江阳区华阳司法所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及安置帮教人员的管控、排查、教育力度,重点做好排查摸底、个别谈话、专项教育“三项措施”,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全面摸查排底。开展对“两类人员”参加黑恶势力活动情况的摸底排查。一是对辖区内在册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梳理,认真摸排社区矫正对象中有无存在涉及“欺行霸市、煽动闹事、暴力催债、涉黄、赌、毒、枪、插手民间纠纷、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对辖区内在册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专项排查,建立工作台账,落实专人重点监督管理,预防阻止刑释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不稳定因素。
开展个别谈话。一是司法所对在册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逐一谈话并记录在册,鼓励社区矫正对象及时发现并主动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扫黑除恶工作。二是对严管的社区矫正对象进再次进行个别谈话,彻底摸清其犯罪经过、前科等,排查清楚其是否属于涉黑涉恶人员,并对相关线索进行记录,进一步明确社区矫正纪律要求和注意事项,告诫其不得参与涉黑涉恶活动。
开展专项教育。一是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学习,及时传达省、市、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二是详细讲解专项斗争中明确的十类黑恶势力范围及表现形式,讲明利害关系,结合实际案例以案释法,警示社区矫正对象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定。(罗超 姚晓丹)
编辑:成欣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