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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期安全 谨慎防范无小事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9-06-19

  端午小长假期间,泸州市纳溪区长江边发生令人惋惜的一幕:62岁的老人奋不顾身跳入湍急的江水中,奋力托起落水少年,再也没有上岸;6月12日19时许,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派出所民警在馆驿嘴长江水域救起一名落水体力不支者。这一幕幕意外的发生,不禁引人深思:眼下,汛期已至,如何避免此类悲剧发生?市民们的安全意识又如何?近日,新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现场:踩水钓鱼者仍有人在

  近段时间,新报记者在上班、饭后等不同时间段走访了长江滨江路、沱江滨江路等临江路段发现,大部分市民都能自觉遵守相关的安全守则,但在临江的河滩上,仍然还有踩水、钓鱼、游泳的市民。

汛期安全 谨慎防范无小事(图1)

长江岸边仍有游泳、戏水的人群

  在长江滨江路东门口—馆驿嘴段,社区、游泳协会等相关部门均在还未临水的步行道上摆放了“严禁在江边戏水”“注意安全”等安全提示牌。大部分市民都三三两两组队在步行道上散步或跑步,而在临水的台阶上,仍然有部分市民穿着拖鞋在江边踩水,还时不时用手捧起水向江中散去,其中还有带着小孩的大人。记者走下台阶发现,由于前几天雨水浸润加之江水的翻涌上岸,在临江的这些台阶上,已布满不少青苔,一不留神就会滑倒。

汛期安全 谨慎防范无小事(图2)

  下午三点钟,仍然有三五名市民坐在沱江滨江路杜家街段的江边垂钓,他们大多选在杂草较多、桥洞底下等隐蔽位置,如若不细看,很难发现他们在垂钓。“不要跑,禁渔期严禁游钓,我们将依法收缴工具。”不一会儿,水产渔政部门在进行执法巡查时,发现这些垂钓者,没收了他们的垂钓工具并一一进行劝导。记者发现,这些垂钓者大多是年过六旬的老者,腿脚相对年轻人而言较为不便,且江边杂草丛生、乱石林立,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眼下,气温越来越高,下江游泳者也越来越多。在单碗广场的长江游泳基地,仍然有大量游泳爱好者在江中游泳,但这些游泳爱好者均佩戴了游泳安全用具。不仅仅是长江,在我市的沱江、永宁河以及许多江河段,不难发现大量游泳者的身影。汛期来临,看似平静的水面,实则隐藏了愈发复杂的水情,切勿在郊外野泳。

  市民:安全意识参差不齐

  随着汛期临近以及气温的不断上升,滨江路成为不少市民茶余饭后纳凉的好去处。那么,市民们是如何看待汛期安全的呢?

汛期安全 谨慎防范无小事(图3)

  “江水涨起来太吓人了,一般我都不会在江边去玩耍的。”6月11日傍晚,在滨江路四段散步的市民苏科告诉记者,不管汛期是否到来,他们一家人都很少到江边去玩耍,因为江中水情复杂、江边乱石嶙峋,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应该增强安全意识,防范于未然。

  牵着小孩在滨江路散步的市民李其贵认为,无论做什么事,安全都要摆在首位。“每年都有不少人因安全意识薄弱而丢失生命,我也亲眼看见过长江边发生的悲剧,所以应该绷紧这根弦,不要因为一时的开心和疏忽而发生意外。”李其贵告诉记者。

  “不会出事的,我只在江边踩踩水,专门感受一下江水的温度,也不会再向前面走。”赤脚在长江边踩水的一名市民告诉记者,只要不下雨,他每天吃过晚饭后都要到江边耍水。而另一名带着孩子的张姓市民说,他主要是在江边歇凉,当记者问及是否注意台阶上的青苔时,这位市民称,他已经看见,但腿脚灵活,且走路时都小心翼翼,不会发生什么意外。

汛期安全 谨慎防范无小事(图4)

  而在沱江边钓鱼的一名老者告诉记者,他每天呆在家里实在是闲不住,就忍不住想出来过过“钓鱼瘾”。当记者向其讲起禁渔期时,这名老者称知道不能在禁渔期期间垂钓,自己只是偶尔出来钓鱼,并不会在危险的水域。

  回应:多措并举保障汛期安全

  泸州地处长、沱两江交汇处,近年来每年都会发生溺水死亡事故。记者从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了解到,溺亡人员溺水原因大多数都是对于江中危险预料不足,自身安全防范意识不高,贸然下水导致。其中以未成年人和长江中游泳人员居多,而未成年人在江边玩耍嬉戏溺水的情况,主要多发在假期。由于未成年人脱离家庭、学校监护,自身水性差,就容易因为在江中嬉戏遇险。


  据悉,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已向全市各级教育部门发出安全提示,并深入学校宣传汛期安全自救常识,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等主题活动,切实帮助学生增强水上安全、防溺水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该局还加大滨江路露天停车场、单碗广场等重点滨江路路段的巡逻力度。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提醒广大市民,游泳爱好者在下水游泳时应佩戴好游泳安全用具,广大居民外出玩耍请勿靠近深水区和危险河床地带。如果发现有人溺水,应大声呼救并及时拨打电话进行求救。

  江阳区南城街道滨江社区紧邻滨江路露天停车场,辖区人流量大。记者从滨江社区了解到,该社区通过应急预案到位、人员物资到位、宣传培训到位、巡查劝导到位、排查整治到位、动态监控到位、信息预警到位、值班值守到位“八到位”,全力确保平安度汛。

  钓鱼方面,在泸州市农业农村局、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联合下发《关于严厉打击电、炸、毒鱼及禁渔期非法捕捞行为的通告》中,明确2019年四川省境内天然水域禁渔期为3月1日至6月30日,禁渔期间严禁从事任何方式的捕捞活动。泸州市水产渔政局工作人员说,进入禁渔期后,钓鱼都是不允许的,希望广大市民能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禁渔期保护好生态环境。

  记者手记:安全问题不容小觑

  酒城泸州,江河纵横,水系发达,除长、沱两江之外,还有很多大大大小小的河流、湖泊、鱼塘等,水域面积宽广。当前,汛期如期而至,而且恰逢夏季气温增高和暑期学生放假,游泳、戏水者大有人在,安全问题不容小觑。如何保障自身安全,除相关部门的齐抓不懈外,关键还在于自身要牢牢树立起安全意识。

  在网上搜索“溺水”“野泳”“野钓”等关键词,发生此类意外的相关报道扑面而来,而“注意安全”“严禁野泳”等相关的安全提示也长期在谈、一直在强调,无论是海事、长航、水产渔政等相关部门,还是涉及到的相关街道、社区、学校等也在加大执法、巡逻、宣传力度,各方尽最大力度避免意外发生。但是,仍然有不少市民抱着侥幸心理,或自认为游泳技术过硬,或觉得自己身手矫健、且会水,或图一时凉爽,完全不顾自身安危,然而,意外往往就因为这一疏忽而发生。

  安全问题,一直在谈,大道理谁都懂,但落实到自身之上,往往就做不到。其实,不管是否在汛期,我们都应该牢牢树立安全意识,切莫因一时贪凉而酿成悲剧。(新报记者   刘泰承)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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