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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法院开展“6.26”护航无毒青春活动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9-06-20

  值此“6.26”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6月19日上午,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在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开展了一场”庭审进校园 普法零距离 护航无毒青春”的宣传活动。不论是庭审前的普法宣讲还是庭审现场,都让大学生们耳目一新,特别互动环节更是积极主动参与。经过这次普法宣传,很多同学都对毒品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特别是毒品带来的社会危害,表示不仅要自己远离毒品,珍爱生命,还要发动身边人拒绝毒品。

江阳法院开展“6.26”护航无毒青春活动(图1)

  江阳区法院刑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被告人沈俊海、刘义春犯贩卖毒品罪案件。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300余名师生旁听了庭审,接受了一堂生动、直观的法制课。

江阳法院开展“6.26”护航无毒青春活动(图2)

  2018年7月18日20时30分许,被告人沈俊海在其居住的位于泸州市江阳区大北街住处向叶某、曾某贩卖150元的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及少量甲基苯丙胺(冰毒)。随后叶某、曾某被侦查人员挡获,侦查人员当场从叶某裤包查获甲基苯丙胺片剂疑似物二粒及少量甲基苯丙胺疑似物。经称量,查获毒品疑似物净重0.35克,经鉴定,上述物品中均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

  当晚,李某甲,李某乙向被告人刘义春联系购买300元的毒品,并通过微信向刘义春转账支付毒资300元,刘义春遂联系被告人沈俊海,从沈俊海处以260元的价格购得甲基苯丙胺片剂5粒及少量甲基苯丙胺。刘义春将毒品交给李某甲,李某乙后被侦查人员抓获,被抓获后李某主动交出身上所藏匿的毒品疑似物。经称量,查获的毒品疑似物净重0.57克。经鉴定,上述物品内均含有甲基苯胺成分。

江阳法院开展“6.26”护航无毒青春活动(图3)

  当晚22时许,侦查人员对沈俊海居住的位于江阳区大北街房屋进行搜查,现场挡获沈俊海、牛某(另案处理)二人,并在沈俊海裤包内查获甲基苯丙胺片剂疑似物5包,甲基苯丙胺疑似物3包;在卧室茶几上一烟盒内查获甲基苯丙胺疑似物2包,甲基苯丙胺片剂疑似物2包;在卧室床头柜抽屉一铁盒内查获甲基苯丙胺疑似物5包,在一玻璃瓶内查获甲基苯丙胺片剂疑似物2粒。经鉴定,上述查获的物品中,除床头柜抽屉铁盒内一包净重1.81克的甲基苯丙胺疑似物外,其余净重40.23克的毒品疑似物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经检测,被告人沈俊海、刘义春均吸食了毒品。另查明,沈俊海曾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多次判刑,刘义春也因犯诈骗罪、犯盗窃罪被法院判过刑。

  在庭审中,法庭严格依照法律程序组织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进行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陈述。根据案件需要,推进庭审实质化,在庭审过程中,准许公诉机关申请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对案件相关情况予以说明。持续二个半小时的庭审活动井然有序,控辩双方针锋相对、据理力争,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了意见。

江阳法院开展“6.26”护航无毒青春活动(图4)

江阳法院开展“6.26”护航无毒青春活动(图5)

江阳法院开展“6.26”护航无毒青春活动(图6)

江阳法院开展“6.26”护航无毒青春活动(图7)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沈俊海、刘义春违反国家毒品管理的禁止性规定,明知是毒品而向他人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刘义春虽然贩卖毒品数量较少,但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予以刑事处罚。被告人沈俊海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刘义春有故意犯罪前科,可以酌情从重处罚。根据被告人沈俊海、刘义春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认罪态度,本院决定对二被告人依法处罚。

  据此,江阳区法院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沈俊海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判决被告人刘义春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决被告人沈俊海违法所得的人民币410元,被告人刘义春违法所得的人民币300元予以追缴,公安机关扣押在案的毒品予以没收。

江阳法院开展“6.26”护航无毒青春活动(图8)

  同学们认真旁听案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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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法院开展“6.26”护航无毒青春活动(图11)

江阳法院开展“6.26”护航无毒青春活动(图12)

  庭审进校园后,同学们很有收获:

江阳法院开展“6.26”护航无毒青春活动(图13)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制药与环境工程系药品质量与安全1831班的唐宣同学说:今天江阳区法院的法官们将庭审搬进校园,零距离普法,我觉得很赞,这是我第一次旁听案件审理,通过这次活动,既让我学习了法律知识,也让我懂得了毒品的危害,我们一定要远离毒品,珍爱生命,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人。

江阳法院开展“6.26”护航无毒青春活动(图14)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制环与环境工程药品质量与安全1831的吴经纬同学说:在这次庭审进校园活动中,让我受益匪浅。首先,让我感受到了法庭的威严,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其次,通过仿真毒品的展示和宣讲,让我认识了毒品以及毒品的危害,毒品千万不能碰,害人害己,谨慎交友,努力学习,用勤奋创造自己的未来。

江阳法院开展“6.26”护航无毒青春活动(图15)

  为了纪念这次庭审活动,在休庭时,学校师生在庭审现场拍照留念。

  庭前普法宣讲

江阳法院开展“6.26”护航无毒青春活动(图16)

江阳法院开展“6.26”护航无毒青春活动(图17)

江阳法院开展“6.26”护航无毒青春活动(图18)

江阳法院开展“6.26”护航无毒青春活动(图19)

  在开庭之前,江阳区法院“萤火虫”普法志愿者刘密给同学们作了一场简短的禁毒宣讲。“同学们,你们知道什么是毒品吗?”在活动现场,当宣讲法官刘密话音刚落,就有不少同学举手争相回答,“海洛因、冰毒、摇头丸……”“回答正确……”在法官的引导和带动下,同学们不但知道了毒品的科学定义,还知道的毒品的种类、毒品的危害以及如何远离毒品。

  不仅如此,江阳区禁毒办的工作人员还带来了仿真毒品,与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的志愿者一起向同学们进行了现场展示,让同学们更直观地认识和了解毒品。同学们不仅仔细观看,还不时发出感叹和相互交流。

江阳法院开展“6.26”护航无毒青春活动(图20)

  有毒必肃,贩毒必惩,种毒必究,吸毒必戒!

  防毒反毒,人人有责!

  (来源:江阳区法院)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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