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9-06-25
为贯彻落实《泸州市全民健身条例(2016-2020》和《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7号)精神及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局和体育局(泸江教函2019185号)文件要求,6月24日,泸州市江阳区张坝街道文教办、安办、旅经办等一行,对张坝街道辖区内游泳池(张坝桂圆林公园游泳池、张坝生态体育馆游泳池)进行安全专项工作大检查。

检查组对街道辖区内游泳池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游泳池场所检查的内容”来逐步排查,了解具体情况,分别对游泳池场所管理规定、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深水区浅水区警示标志、安全设施、救护措施、救生员是否持证上岗、消毒池建设及各种应急预案规章制度等进行了详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

检查组分别对游泳池管理人员提出要求:一是游泳场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制度,配备安全设施,防患于未然;二要向游泳爱好者及群众加强宣传教育,特别是做好安全知识宣传,增强游泳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能力,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陈军 冯克会)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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