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11-30
据11月30日《四川日报》报道,老人摔倒要不要扶?做好事反被讹诈怎么办?记者11月29日从四川省人大获悉,为解决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采纳公民建议,将对《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进行修改完善,使其适应新形势下社会惩恶扬善的需要。
《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进行修改完善,是必须的也是及时的。一件件好心做好事却被“反诬”的案件发生在我们的身边,见义勇为者得不到认可和保护,反遭诬陷,造成现在的社会正气不足,英雄流血又流泪。有人摔倒了到底扶不扶?该不该帮?总结出来一句话:现在做好事很难。
最近90后小伙子吴俊东和姐姐吴燕金一起从浙江金华家里赶到义乌民航机场,等候从广东专程赶过来的公益律师团,这对于他来说是自己身陷一年多的官司的重要转机。吴俊东案被称冤过彭宇,好心送摔倒的老人到医院,却被指要承担责任,导致法院判处吴俊东父子赔偿两位老人近7万元。法院的判决应当有利于弘扬社会正气,有利于引导人们正确的价值取向。对于一个法治的国家,法院是社会正义道德的最后一道守护神,法院的判决将极大地影响人们的道德行为,法院的判决应当有利于弘扬社会正气,有利于引导人们正确的道德价值取向。可是,怎么好心送摔倒的老人进医院,却要被象征正义的法院判处赔偿数万元呢?我们的法官们在审理案件的时候不能一味站在所谓“弱势群体”一方,在证据出现瑕疵或者疑点的时候,要彻查案件,不能一一“判赔偿”了案。
一件件好心助人反遭诬陷被判赔偿的案件,让老百姓的社会正义道德一次次崩溃,一次次感叹“救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做好事也应该有法律保障,不然谁还会学“雷锋”,做好人,自找麻烦?(完)作者:四川合江县司法局 张礼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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