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12-06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泸州市泸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局党组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建立健全“四大机制”,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开展,积极为完成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建立学习培训机制。坚持将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出发点,确定了教育党员干部“勤政、立德、有为、建功”的目标,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同时,充分利用“泸县司法行政‘QQ’群”加强政治业务学习,通过学习党史、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通过学习政策和法律知识,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法律素养。
建立督促检查机制。将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机构分片,并明确给党员领导干部,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工作制度。党员领导干部经常深入联系点调研指导,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努力把联系点建成创先争优活动的示范点。及时发现和督促解决创先争优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全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方向正确,措施有力,确保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
建立承诺践诺机制。将承诺作为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举措,按照目标内容、考核标准具体化的要求,组织各支部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对“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员和“五个表率”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要求进行细化,并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认真填写《创先争优活动基层党组织承诺书》和《创先争优活动党员承诺书》,并上墙公示,同时每月还定期开展评议,确保承诺的完成。(完)泸县司法局 林叔伦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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